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服务和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市、区政协近期启动了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主评议工作。
此次民主评议工作,是在中共武汉市委领导下,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2008[14]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推广典型经验,在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全市综合治理工作和建设平安武汉的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两型社会”建设创造一个更好的社会稳定环境。
为了加强民主评议工作,市政协将其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点研究内容,精心组织,先后召开主席会议和秘书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5月下旬又及时召开了“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主评议工作动员会”,强调,要将民主评议工作作为政协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市、区政协联动,全市综治工作成员单位积极配合,以高度的政治热情、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组织好、实施好民主评议工作,力争取得实效和经验。
此次民主评议活动从5月下旬启动到8月下旬结束,共分为动员学习、专题调研、民主评议、反馈总结四个阶段。评议的主要内容:一是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二是全市各级各部门执行市委、市政府“两办”2008年14号文件的情况;三是全市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中取得的实际效果。在方法上做到“四个结合”,即单位自查与政协抽查相结合,全面了解综治工作面上情况与重点了解综治单位履职情况相结合,委员评议与社会评议相结合,市级评议与区级评议相结合。评议活动坚持运用宽松的形式、和谐的理念、民主的方式、中肯的态度,坚持“委员参与、正面评议、强化监督、务求实效”的原则,切实履行好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职能,推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科学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