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政协反映:社区是城市的基本组成单位,是居民的居住区。完善和发展社区公共服务,是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本质要求。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社区公共服务获得了长足的进展。目前,武汉中心城区社区建设经过几十年的探索与实践已相当完善,涌现出一批像百步亭花园社区、常青花园社区等在全国都有较高知名度的社区,形成了一套系统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而远城区的社区建设起步较晚,起点较差,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成为必须破解的课题。
1、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政府公共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和居民自助服务“三位一体”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尚未全部建立。以江夏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例,全街20个社区仅有3个社区拥有社会中介服务结构8家,并且大多以家政服务为主,范围不广、门类不齐全。
2、公共服务设施不配套。社区办公场所大多是街道调配或租借,自建办公场所的江夏区全街仅2家,办公场所狭小,公共服务设施更是欠缺,远城区中仅有极少数建有“一站式”服务站。
3、公共服务队伍缺乏。据统计,社区人口与社区干部的比例为2500:1,社区干部紧缺,更缺乏法律、科技等专业对口的服务型人才,不能给庞大的社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4、公共服务资金不足。一方面社区无经济实体,自身没有造血功能,日常办公经费只能四处“化缘”求援助;另一方面,社区虽然承担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服务、城市建设与管理、就业与社会保障四大类的政府公共服务,但政府和职能部门没有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需要社区自掏腰包为居民服务。
5、公共服务组织不完善。一方面社区内设组织不完善,大多社区只常设低保、计生、社会治安和劳动就业等组织,相对繁杂的政府公共服务事项而言,往往是顾此失彼;另一方面,在职人员进社区也只是停留在表面,没有实质行动。
6、公共服务机制不对接。一是职能部门与社区不对接,政府职能部门往往只管给社区交付事务,却不管指导和服务跟踪;二是驻社区单位与社区不对接,驻社区单位往往只管“门前雪”,不管社区“瓦上霜”,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热情不高;三是社会中介组织与社区不对接,社会中介组织往往只管自己赚钱,却不管社区的诉求,更不愿参加社区的联席会议。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构建和谐社区,构建和谐社区,就必须完善和发展社区公共服务。特别是在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社区公共服务直接关系着数以亿计的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的福祉,直接影响着和谐社区建设目标的实现。远城区要想迎头赶上,就必须“快马加鞭”,实现跨越式发展。为此,建议:
1、兴建“一门式”社区服务站,打造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市政府制发了《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拟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建设的目标任务。因此,远城区更要利用这一有利契机,加快推进社区“一门式”服务站建设,不断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增强公共服务能力,竭力将社区服务站建设成为直接面向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平台。
2、完善“三位一体”服务体系,凝聚社区公共服务合力。一是政府要出资买岗位,为社区配足专职工作人员,将政府公共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社区,让居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政府的公共服务。二是要在街道设立社区服务中心,鼓励扶持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发展,为辖区居民提供廉价的家政、物业、维修、房产咨询等便民利民中介服务。
3、优化社区发展环境,夯实社区公共服务基石。一方面要健全组织,协调指导;一方面要赋予职权,提升位置,切实提升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社会地位;同时政府要加大投入,鼓励扶持创办实体,提升社区自身的“造血功能”。 4、健全社会动员机制,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资源。要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就必须普及公益文化,培育居民自助、互助的主体意识。如开展居民“公益日”、培育公益组织、大力弘扬公益文化等活动,结合社区居民内在需求,建立公益志愿者会员制、奖励激励制和公益互助制等制度,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互帮互助的和谐社会氛围,使公益文化真正入脑、入心,成为每位社区居民的自觉行动。
5、强化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培养社区公共服务骨干。政府及民政等相关主管部门,一是要畅通选人用人渠道,选拔充实社区干部队伍,不断注入“新鲜血液”。二是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要将社区干部工资待遇纳入统一的财政预算,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按时足额拨付。坚持从优秀的社区干部中考录公务员,逐步完善社区干部社会保障,使社区干部尽心服务、尽力工作。三是要建立考核约束机制,努力营造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良性环境,不断开创社区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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