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类案号:提案第20090135号 提出人: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共1名) 办理类型:主办会办 承办单位:市交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新洲区人民政府,市经发投
内容:
为了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促进湖北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2008年5月,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加快武汉新港建设的战略决策。规划的武汉新港,范围包括原武汉港,再加上黄冈、鄂州的部分港区,即:长江左岸汉南水洪口至黄冈蔡胡廖163.7km、右岸江夏双窑至鄂州长港河口137.60km,汉江左岸新沟至汉江口51.6km、右岸谢八家至汉江口61.3km,两江四岸水域岸线总长414.20km。根据省市要求,规划将通过20年左右的时间,把武汉新港建设成为技术先进、功能齐全、通江达海的国际一流港区,实现“亿吨大港,千万标箱”的港区目标。
办法:
目前,建设武汉新港的战略思想已经由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确立,为切实推进这一工作,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关于武汉新港总体规划
当前首要是编制一个规划科学、布局合理、适度超前、长远发展的规划,指导新港建设。
一是尽快完成《武汉新港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新港各城市核心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目前已编制的《规划》,抓紧组织专家学者评审,修改完善,并及时报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人民政府审批。
二是《规划》要充分体现新港与临港产业发展有机结合。新编制的《规划》必须根据武汉经济和产业发展要求,依托港口,引导、鼓励和支持大运量、大耗能、大耗水工业和水陆联运、江海联运等扩散性强的产业在沿江布局,壮大临港经济,形成临港产业布局。充分发挥港区的产业集聚作用,发展集临港工业区、港口物流区、仓储保税区、加工包装区等于一体的多元综合体,实现港口、工业、商业、商务等产业之间的互促互动,打造沿江经济走廊。
三是制定现有老码头改造规划。为节约和充分利用有限的岸线资源,真正做到深水深用,在新港的建设过程中要同步规划改造现有的黄沙码头和货主码头,形成公用码头新建和老码头改造并举的格局。武汉市规划将杨泗港区的煤炭逐步搬迁至新洲挖沟上游的林四房港区;规划将阳逻港区的黄沙码头拆除,布置15个5000t级集装箱泊位,规划将金口港区的小型黄沙码头进行改造,布置2个钢铁泊位、2个矿建泊位、19个件杂泊位;规划由中石油改造天发公司成品油接卸码头2个泊位,并新建3个3000t级油品泊位,实现民营小码头的规模化改造。
四是注重港口码头的公用性。首先,码头建设的导向上要以公用码头为主,新建货主码头建设必须从严控制。其次,加强岸线资源管理,坚持深水深用,科学分区,合理确定港口岸线功能定位,严格审批程序,做到节约、集约使用岸线资源。武汉新港岸线全长414.20km,规划港口岸线长179.40km(其中深水岸线71.39km),已利用39.88km,规划利用20.135km,预留119.385km。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将会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工明确的武汉新港。
(二)关于投资主体
武汉新港建设,投资量大,回报周期长,建设起步面临:一是资金瓶颈制约,二是多头投入、无序竞争。借鉴两市的做法,采取企业主导、政府推动、一个主体、多元投资的方式。
一是在武汉新港范围内三城市各选定一家大型骨干企业,骨干企业必须具备经济实力和筹融资能力,具备建设、管理、经营能力,承担武汉新港建设的领头重任。为避免多头投入、恶性竞争,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带动作用,建议省市政府抓住当前上海国际港务集团同意武汉市提出调整股比的机会,增加武汉市国资委的持股比例,支持武汉港务集团做大做强并确立为武汉新港发展的骨干企业。
二是融资平台从项目入手。目前省、市政府已将省联发投和市经发投确定为武汉新港建设的投融资平台,建议引导两家投资公司与三城市选定的骨干企业进行有效沟通、多元合作,采取入股、合资等形式,切实推动武汉新港项目建设,以项目推动武汉新港发展。
三是对港口建设给予相应财政扶持启动资金。建议积极争取国家资本金补助,省市政府对武汉新港建设近几年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扶持港口建设。
四是大力招商引资。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导,采取投资开发商、港口企业、船务公司、货主联手,实行市场运作机制,联合投资开发武汉新港建设。
(三)关于武汉新港项目启动
推进武汉新港建设,当务之急是依照总体规划,启动重大项目建设,项目是武汉新港的“牛鼻子”,只有抓住不放松,才能有所作为。
一是新港各城市在项目建设的思路上强调三个为主,即以集装箱码头、公用码头和码头的公用设施为主。建设现代化的集装箱码头,以现有岸线资源建设公用码头,建设好集疏运通道、锚地、堆场等公用设施。
二是组织得力工作专班做好港区项目的前期工作。做到建设一批、论证一批、储备一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武汉新港建设。今年是“十一五”的第三年,为有效推进武汉新港建设,建议在2009年前完成“十一五”的港口项目所有前期工作,在2012年前完成“十二五”港口项目所有前期工作。
三是当前要以阳逻港区二期集装箱工程建设为龙头,带动武汉新港首期16个启动项目的建设。通过10年努力,真正实现“亿吨大港、千万标箱”宏伟目标。
(四)关于政府扶持
武汉新港建设任务宏大且艰巨,没有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强有力支持,是不可能的,必须排除干扰、齐心协力、同步推进,实现既定目标。
一是建立新港各城市各级政府港区发展目标责任制。将港区发展列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港区所在地政府的责任和工作重点放在组织《规划》实施,改善港区发展环境,做好土地房屋征迁,维护治安环境,提供水、电、通信服务和各项扶持政策到位。当前,新洲区必须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协调各方,理顺关系,推进阳逻集装箱二期工程建设进程。黄冈、鄂州市政府应依据武汉新港总体规划,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增强项目吸引力,抓紧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招商引资。
二是积极争取设立港口保税物流中心,将保税物流的优惠政策运用到港口发展,尤其是集装箱发展中。借鉴上海洋山保税港区和宁波保税区经验,争取国家在阳逻设立B 型保税物流中心和白浒山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争取获得保税、退税、出口加工等优惠政策,促进港口经济发展。
三是做好对码头陆域用地的规划预留和控制。建议将新港港区后方陆域纵深控制在1.0km-1.5km之间,规划武汉新港用地规模不少于16000公顷。
四是加强港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港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是港口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仅仅依靠企业自身无力承担。建议港区红线外的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港区内配套设施建设由企业负责。加快对武汉新港各城市港区外高速公路网、铁路网建设,形成完善集疏运系统和水、电、通信等配套设施建设,并连接到港区,最大限度地盘活港口资源,提高综合运输效率。
五是加强港区市场培育。通过政策引导加快港区结构调整和港口资源整合,同类码头相对集中,杨泗港区由于地处中心城区,发展空间受限、集装箱3—5年后吞吐能力达到饱和,集装箱运输应逐步向阳逻港区集中;加强港口建设、海事、港航企业、海关进出口等的监管,严格控制审批程序、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三个环节,规范港口建设市场;运用各种高新技术装备和现代管理手段,牢牢把握源头治理、现场监管和事后救助三个环节,确保海事安全;建立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市场预警和退出机制,培育和规范航运市场;优化“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模式,实施网上付税、无纸通关等多项便捷通关措施,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和监管服务水平。
六是普通公路收费站对集装箱运输的公路通行费实行全免。建议对有条件的公路收费站采取政府回购,拆消收费站点。
七是创造良好口岸环境。规范口岸报关查验制度,在人员出入境、货物通关、商品检验、资金汇兑等方面提供全天候、一站式服务,七个工作日通关,增强武汉新港的口岸服务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