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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6年1月5日在政协武汉市十届四次会议上
时间:2007-10-19 阅览:811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我受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请予审议。

十届三次会议以来,市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别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围绕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共提交提案原案720件,其中集体提案111件。提案委员会根据《政协武汉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进行了认真审查,立案706件,立案率为98%。
十届三次会议闭幕后,市政协对所立提案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了集中交办;大会后提交的提案,也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未予立案的已向提出者作了说明,有的已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截止去年12月31日,提案全部办复。其中,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59件,占36.68%;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368件,52.13%;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列入以后研究解决的62件,占8.78 %;留作参考的 17件,占2.41%,对这类提案,承办单位实事求是地向提案者作了说明和解释。

  十届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内容充实,涉及领域广泛,在促进党委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服务经济发展,建设和谐武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有关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民营经济、改革投融资体制等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134件,占提案总数的18.98%。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十届三次全会通过的《关于推动我市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议案》,把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编制我市“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组织编制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各主要领域专项规划和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出台了《武汉市清洁生产实施方案》,推进了《武汉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条例》、《武汉市政府绿色采购实施办法》等地方行政法规和配套政策的制定,实施了东西湖、青山等工业区和制造业、农业、建筑业、科技、公用事业等领域循环经济项目建设。我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起步良好,东西湖区被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第一批试点产业园区。为落实《实施均衡的城乡社会发展政策,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调整财政政策,加大财政支持“三农”发展的力度》等提案,2005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内支农资金安排了14,595万元,比上年增长983万元,增幅达7.5%,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
  有关人口、资源、环境和城市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提案245件,占提案总数的34.70%。其中,为办理《关于提高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的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强化了 “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工作理念,出台了《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编制了《武汉市2006-2020年市政建设项目库》,同时积极鼓励与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经营类项目的投资与经营,我市基本形成了国有资本、民间投资和外商投资共同参与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噪声整治工作是市政府2005年度为民办实事的十个项目之一,结合办理《关于加大噪音处罚力度的建议》等提案,我市成立了噪声整治工作专班,对全市31个重点区域898个重点噪声源进行了集中整治,并于去年7月在中心城区实行机动车“禁鸣”,受到市民的好评。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建议》,市林业局在市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投入100万元,对全市20万亩市级生态公益林依法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为我市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提供了资金保障。
  有关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快医疗体制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推动科技、文化、体育进步等方面的提案126件,占提案总数的17.85%。根据《关于完善我市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看病难”问题的建议案》中的意见建议,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加强社区医院建设、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看病难为突破口,去年共创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16个;出台了《武汉市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开展了惠民医院和大病医疗救助工作试点;调整了大额医疗保险起付金额及有关政策;部分药品销售价格、医疗检查费用有所降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网络建设进入试点阶段。为落实《关于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提高农民素质的建议》,市农业局通过采取科技培训、科技示范、科技宣传等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全年建成11个农业专家大院,组成48个农业科技服务小分队,推广农业实用新技术,培训农民14万人次,科技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力进一步增强。针对《关于加强我市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建议》,市房产局制发了《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使用、修缮管理暂行规定》,成立了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专家委员会,全面开展了武汉市中心城区历史建筑的资源调查工作,市房产局、文化局、规划局联合制发了《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确认暂行办法》,并根据提案建议着手对全市88处优秀历史建筑的标志牌实行统一更换。
有关党风廉政和民主法制建设、劳动人事、统战工作等方面的提案59件,占提案总数的8.36 %。中共武汉市委统战部在办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启动民主监督“五项机制”》的提案时,努力探索我市各民主党派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新渠道和新办法,健全完善了民主党派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对口联系、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邀请民主党派成员担任行风评议员等工作制度,并在我市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实施细则中,对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和渠道做出明确规定,从而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工作。市台办充分吸纳《加强两岸交流,促进祖国统一》的提案所提意见建议,多形式多渠道做好对台工作。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市信息产业局对《关于提升民众参与程度,扩展社会民主建设的建议》,决定在武汉政务网的基础上,新建一个武汉市文明网,拓宽民众参与的渠道。
有关食品安全、社区建设、社会保障及一些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的提案142件,占提案总数的20.11%。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采纳《关于进一步健全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让市民吃上放心食品的建议案》中的意见建议,成立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建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出台了流通领域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编发了办理建议案简报101期;组织开展了春节、“3.15”、“苏丹红”及夏季食品安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启动了新10类和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初步形成了“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总责、部门依法行政、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22家具体承办单位为建议案的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去年是我市实施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实现社区创建达标之年,《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强社区建设长效管理的建议》等提案,对我市社区建设提出大量意见建议。市民政局等单位结合提案办理,在健全社区管理体制、加强社区制度建设、减轻社区负担、完善社区便民设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市社区创建工作全部达标,取得显著成效。市教育局为落实《建议政府重视中小学生的午餐问题》等提案,专项投入400万元资金,在全市新建了70多个标准化食堂,并与数十家快餐配送公司签订协议,为部分中小学配送营养餐,中心城区5.6万中小学生吃上了“放心午餐”。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各承办单位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广大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别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共同努力的结果。对此,我谨代表常务委员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吸收历届政协提案工作好的做法,坚持以质量为中心,以实效为重点,围绕武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履行职能。
(一)注重引导,深入调研,着力提高提案质量。我们坚持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注重从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引导委员把政治荣誉与社会责任统一起来,从事关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着眼,从身边的具体事入手,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运用提案的形式履行职能。一是及时传达重要会议精神,发送有关学习参考资料,编发提案征集参考选题,适时举办报告会和情况通报会、培训班,让委员知情、知政,拓宽思路,扩大视野。二是注重发挥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别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体和纽带作用,通过调研、视察、考察等多种形式,了解经济建设中的难点、群众议论的热点、社会关注的焦点,使提案更具针对性、可行性。三是做好政协提案与专题调研的相互转化、政协提案与《社情民意》的相互转化,拓宽来源渠道,提高提案质量。四是按照《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对提案进行严格审查,把好质量关。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常委会高度重视提案的督办工作,坚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采取多种举措,推动办理质量的提高。一是继续实行重点提案重点办理。建议案由主席领衔,采取通报座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办理情况,加强督办;重点提案由分管副主席带队督办;民主党派、工商联重要提案由提案委员会与有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联合督办。一年来,共组织各类督办活动一百余次,推动了提案办理工作。二是开辟新渠道,推动事关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案的办理落实。如促进“中部崛起”战略实施问题,去年9月,我们积极争取并协助全国政协在汉举办了全国政协提案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及48家国家部、委、办、局交流了提案办理工作经验,同时就“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进行了研讨。此次会议的召开,对于加强中直机关与武汉的联谊交流,扩大武汉的影响,促进“中部崛起”战略实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认真做好“不满意”提案再办理的协调工作。对提案者反馈不满意提案,我们逐件分析,找准分歧焦点,然后通过邀请提案者与承办单位面对面沟通、交换意见增进理解,要求承办单位进一步做好再办复工作。“不满意”提案经过再办理,得到落实,最后,大多数提案者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三)加强联系,协调各方,充分发挥整体优势。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必须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全面激活各个环节。为此,我们一是注重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通过经常的视察、调研、座谈、联谊、走访、外出考察学习等方式,为大家及时了解信息,有针对性地提出提案创造条件;二是通过召开市政协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提案工作负责人会议以及经常性走访、座谈,共同探讨、协调提案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程序;三是加强政协与各专门委员会的相互合作,促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在提案的提出、分析和督办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四是通过开好提案交办会、承办单位座谈会、委员与承办单位见面会、走访承办单位以及把办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等形式,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推动提案办理落到实处;五是通过市、区政协提案工作联席会等形式,加强与区政协的协作和交流,共同探索搞好提案工作的新思路。
(四)总结经验,健全制度,夯实提案工作基础。去年,市政协认真修订了《政协武汉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政协武汉市委员会建议案工作规则》;制定了《政协武汉市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优秀提案的试行办法》;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协提案工作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参加了全国副省级城市政协第六次提案工作研讨会;撰写了《浅谈全局性思想指导下的提案工作实践》、《善于运用建议案是提高参政议政实效的一个重要标志》等论文。这些工作夯实了提案工作的理论基础,有效地促进了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五)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创新提案工作方式。一是开展提案线索征集活动。为帮助委员更广泛地了解社情民意,做好市政协十届四次全体会议的提案工作,使提案更加贴近民生,充分体现民意,广泛集中民智,进一步增强人民政协参政议政的针对性、实效性,去年11月,我们首次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电台等渠道,向市民公开征集十届四次会议提案线索,得到了各方面群众的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共征集到提案线索1001条,归纳整理成127个题目,发给全体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别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供提出提案时参考。二是调整提案交办方式。由以往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将提案直接交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或大型企事业单位办理的做法,改由市政协交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和驻汉部队七家单位,再由他们交付有关部门办理。这一举措既理顺了提案交办关系,又增强了提案交办的权威性。三是大力推进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去年我们正式建成并开通了武汉市政协提案管理系统,实现了政协提案的网上交办、办复及信息共享,提案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四是在十届三次会议上,对十届一次、二次会议建议案草案提出单位进行表彰,这是我市政协自有建议案以来的第一次,此举得到了全国政协、兄弟省市政协的关注和肯定。
(六)注重宣传,营造舆论,扩大人民政协影响。市政协加大了对提案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选择了一些提案者提得好、承办单位办得好、群众反映好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及时报道,扩大影响,如去年6月21日,人民政协报以《民意政情声声入耳,同心聚力共建和谐—武汉市政协与市政府为构建和谐社会联手打造建议案品牌》为题,在头版头条深度报道了我市政协建议案工作情况。据统计,2005年度人民政协报、长江日报、武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共刊播我市政协提案工作稿件200余篇。人民政协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十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对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全局性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统一;部分提案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提案的交办、办理反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有些提案的办理仍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2006年是我市“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政协提案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要求,创新提案工作机制,提高提案工作水平,使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促进武汉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统一认识,进一步明确提案工作的全局性。全国政协第五次提案工作座谈会明确了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常委会、主席会议要进一步加强对提案工作的领导,将提案工作列入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定期听取提案工作情况汇报;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善于运用提案方式履行职能;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别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将提案工作作为履行政协职能的重要方面,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在提案提出、分析、督办、宣传中的作用。
(二)抓好源头,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要强化质量意识,围绕出精品、上质量抓好提案征集工作。一是要优化选题,引导委员围绕我市“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促进武汉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提案。二是要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组织视察、考察、调查等形式,帮助委员了解形势,掌握情况。三是要积极做好大会发言及调研报告转化为提案的工作。四是要坚持按标准立案。从提案内容到格式,从情况到建议,都要力求完整、规范、准确。
(三)加大力度,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一是要突出重点,继续实行分层督办和办理。二是要采取措施,强化难办提案的督办和办理力度。三是要重视发挥提案者的作用,请他们更多地参与提案的督办工作。四是要继续加强同承办单位的协作,完善提案委员会、承办单位和提案者三结合的协调办理机制。
(四)扎实工作,进一步提高提案服务质量。一要继续运用向市民征集提案线索、向委员印发提案征集通知等形式,为委员提出高质量提案提供服务;二要在提案交办中,认真准确地做好提案分流工作;三要在提案督办和办理中,加强组织和协调,特别是要切实保障那些关联面广、情况复杂的提案的顺利办理;四要继续推动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提案工作网页和提案管理数据库,使提案工作的各类信息逐步向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开放。
(五)加强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要切实搞好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凡是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提案、提办双方的成功经验和提案工作的各项活动,都要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更深入了解提案工作,了解政协职能。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历史赋予我们政协委员的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主要的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我们要牢固树立“作为”意识,积极通过提案形式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努力使提案工作在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我们相信,在中共武汉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别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共同努力,市政协的提案工作一定能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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