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 震 涛
各位委员:
我受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政协武汉市十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十届二次会议以来,市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在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鼓舞下,在中共武汉市委的领导下,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认真履行人民政协的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共提交提案原案672件,经审查,立案649件,立案率96.6%。
十届二次会议闭幕后,市政协立即组织召开了提案交办会,将提案分别送交市委、市政府、市政协所属部门,以及有关人民团体、大型企事业等共93家承办单位办理;大会后提交的提案,也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未予立案的已向委员说明,有的已转送有关单位和部门研究处理。截至2004年12月31日,所有提案均已办复,其中,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占93.5%;因条件所限,一时确实难以解决的,承办单位也实事求是地向提案者作了解释。
一 十届二次会议以来,委员们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方面,提出了许多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的提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陈训秋、李宪生等多位领导,对一些重要提案的办理作了批示,有力地促进了提案的落实。提案承办单位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高度出发,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转发的《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通知和武汉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的《武汉市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通知,积极采纳和落实提案中的意见和建议,政协提案在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促进部门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有关经济结构调整、实施中部崛起、做大做强我市现代制造业、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等经济建设方面提案,占全部提案的18.64%。其中,在《关于推进我市纺织服装工业发展的建议案》推动下,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明确将纺织服装作为我市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并通过优化产业布局,细化产业发展规划,加快企业改制步伐,引进增量整合资源,加大技术改造投入等一系列措施,使我市纺织服装工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关于加快武汉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增强武汉经济实力的建议》得到市经委的高度重视,将办理工作与落实市政府确定的武汉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实施年”工作相结合,重点延伸钢材深加工、汽车及零部件等八条产业链,并在土地、财政、出口、科技创新、培育大企业大品牌等8个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关于加快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建议》,由于顺应了农村新型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发展要求,得到市农业局等多家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专门召开了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会议,制定了《武汉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章程》和多项优惠政策,并通过抓试点示范、着重提高合作组织负责人素质等措施,促进了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去年,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已达到255个,会员年均收入达到1.65万元。在办理建立信用体系提案的过程中,人民银行武汉营业部在构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多元化信用担保机构、完善中小企业间接融资体系、政府诚信等方面与提案者达成一致,并对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做出部署。市体改办结合政协提案办理, 将我市2004年度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主题定为“诚信政府•信用武汉”,努力深化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
有关人口、资源、环境和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提案占全部提案的38.06%。其中在《关于加快我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的建议》的推动下,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本着“让利基层、惠及村民”的原则,积极探索,稳妥推进。确定先以主城区15个村为综合改造试点村,当年完成改制工作,并计划用3-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城中村”综合改造任务。市政协十届23次主席会议专门听取了市政府相关工作情况通报,对办理工作表示十分满意。《关于我市生活垃圾处理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将生活垃圾处理列为今后五年重点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去年市城管局等承办单位安排了1.3亿元资金,对全市环卫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现已对全市垃圾处理场建设选址进行了规划。为办理《将川龙、巨龙大道纳入市重点工程项目》提案,市交委在建设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和利用有关政策,对川龙、巨龙大道的建设给予资金扶持 共计1000万元。根据《我市禁绝以明火在室外焚烧销毁各类废弃物(含假货、毒品)》的建议,市公安局明确规定今后不再进行室外焚烧毒品活动。对于委员提出的《关于取消解放公园门票制度的建议》,市园林局于去年10月21日在进行公园大门改造,实施拆墙透绿,维修部分公园设施的基础上,取消了解放公园大门门票准入制度。
有关科教兴市战略、完善城乡医疗体系建设、加快教育事业发展、促进科技、文化、体育进步等方面的提案,占全部提案的21.73%。其中,《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武汉市基层公共卫生网络体系建设的建议案》提出后,政府先后投入资金3.8亿元,建设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市卫生局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公共卫生机构建设资金投入,使全市公共卫生体系逐步完善。在办理《关于加快发展武汉市农村教育的建议案》的过程中,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发展农村教育的政策措施,共计安排1.44亿元用于农村教育,比2003年增长101.9%。市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首次高于中心城区教育投入。在市教育局、市计委、市房产局等单位的努力下,去年全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任务已经全面完成。关于加强“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提案,市委宣传部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通过构建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三位一体”的大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全民学习、全面学习、全程学习的理念得到越来越多的市民认同。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的建议》,市委、市政府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决定建立武汉市留学人员来汉创业联席会、留学人员联谊会、高层次留学人员资质评估和优秀留学人员评比表彰等制度。
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政法、统战、社会保障及一些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的提案,占提案总数的21.57%。其中,《关于完善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建议案》提出后,市政府制发了《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完善了低保的配套优惠政策,在全市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救助格局,有效地推动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市民政局为此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关于依法做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的若干建议》提出后,市政府将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全市工作总体部署,列为2004年为民办实事的十个项目之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编办认真落实提案中关于解决事业编制、办公场所,确保专项经费的建议。在提案的办理过程中,我市实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在上年基础上翻了一番,市司法局被国家司法部评为2004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关于我市重大事项建立社会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的建议》,市纪委、市监察局去年结合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搞好组织协调,履行监督职能,在全市13个区和两个经济开发区建立了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向社会公示相关政务信息,自觉接受市民监督。《关于妥善处理旧城拆迁中宗教房产补偿的建议》,市民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联合制发了《关于拆迁宗教团体房屋补偿问题的处理意见》,去年被拆迁的宗教房地产补偿额得到相应提高。
政协武汉市十届二次会议以前的提案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如十届一次会议《关于把武汉市建成名特优新农产品种子种苗产业基地的建议案》,办理当年就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推进种业体系建设的意见》,市农业局等承办单位也制定了续办方案,进一步推进种业体系建设,2004年7月《人民政协报》对我市提案续办的做法予以专题报道。加快发展我市文化产业是近年来政协委员十分关注的问题之一,十届一次会议专门提出《关于建设文化强市,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案》。在建议案推动下,我市持续加大对文化产业方面的投入,完善了“文化强市纲要”。去年又成功举办了第六届武汉国际杂技艺术节和文化产业博览会。 二
十届二次会议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广大政协委员、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和提案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在提高提案质量、提案办理质量和提案服务质量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着力提高提案质量。广大政协委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积极认真的态度,发挥主体作用,将提案工作与本职工作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提出了许多关系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的高质量提案,促进了党政机关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为了提出高质量的提案,市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发挥纽带和基础作用,把调查研究作为提高提案质量的关键环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选题,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从大处着眼,从实招入手,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十届二次会议以来,市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共提出119件集体提案,其中有4件被审定为建议案、15件被审定为重点提案和重要提案。这批高质量的、有助于解决实际问题的提案,带动了全市提案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
提案委员会为提高提案质量做了大量组织和服务工作。一是提供提案参考选题,在广泛征集提案的基础上认真遴选建议案预案、重点提案和集体提案。二是制发《政协武汉市委员会十 届二次会议提案综合分析报告》、《政协武汉市委员会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目录》,为提案者提供参考。三是按照《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对提案进行严格审查,把好质量关。四是表彰优秀提案、运用典型示范,鼓励引导委员撰写高质量提案。
(二)积极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去年,我们以提高提案办理实效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动提案办理工作。一是推进重点提案重点办理。将建议案、重点提案和重要提案的督办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制发了《武汉市政协办公厅关于商请、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建议案、重点提案和民主党派、工商联重要提案办理工作的函》,明确建议案由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由分管副主席带队督办,重要提案由提案委员会会同市有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联合督办。一年来,市政协共组织、协调督办活动一百余次,促进了一批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妥善解决。二是对提案办理工作实行了目标管理。去年底,市政协按照《武汉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考核办法》,从组织领导、办理效率、办理质量效果、委员满意程度等十多个方面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量化考评,有力地推动了承办单位办理提案。三是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一年来,市政协走访了市建委、市劳动社保局、市公安局等二十多个提案承办单位,了解提案办理情况,进一步协调了提办关系,增进了共识。四是做好提案的信息反馈工作。去年共收到委员寄送的《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434份,其中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362份,基本满意的68份,不满意的4份。提案委员会及时对委员意见进行分析,将部分基本满意和4份不满意提案反馈给承办单位进行了重新办理,使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委员普遍表示满意。五是宣传、推广办理工作经验。去年4月,市政协办公厅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召开全市议提案办理工作表彰会,隆重表彰了16家先进单位、66名先进个人,在全市宣传、推广了他们的经验和做法。
(三)完善和创新提案工作方式。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重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过去的一年,政协提案工作结合自身特点,进行了一些新的探索。一是围绕加快我市纺织服装工业发展启动主席会议建议案程序,建议案产生机制更加灵活,参政议政渠道进一步拓宽。二是完善建议案督办方式。主席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建议案办理情况通报。刘善璧主席和各位副主席参加了建议案的视察、调研和督办。三是开辟服务工作新方式。运用提案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系统),将立案提案分类整理,送交各专委会。同时制发了可快捷检索全文的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及办理回复光盘。这些工作对于提高提案质量,深化提案办理实效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四)注重总结经验,指导工作。政协提案工作在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去年,我们组织了四个调研小组到13个区进行调研,并分别召开了市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部分承办单位提案工作联席会议,对提案工作经验与做法进行了总结、交流。在此基础上,我们召开了全市政协第五次提案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了全国、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精神,交流了经验,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的整体质量。 加强提案宣传工作。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人民政协报》、《长江日报》、《武汉晚报》以及武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道我市政协提案工作近200篇次,有关提案及办理工作的《政协信息》、《社情民意》105篇,《政协论坛》16期,《武汉政协通报》、专委会工作通报11期。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各位委员,过去的一年,我市政协提案工作取得明显成绩,这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承办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政协武汉市常务委员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和构建武汉和谐社会的要求,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提案工作,充分发挥提案在履行人民政协职能中的作用。
(一) 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整体水平。提案工作涉及到提出提案的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涉及到办理提案的党委和政府的有关部门。提高提案工作整体水平是一项各方面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因此市政协常委会、主席会、常委专题会要将提案工作纳入到调研协商课题之中,定期听取提案工作情况汇报;各党派、团体、专门委员会要将提案工作与自身工作相结合,将其纳入到年度工作目标之中,要善于将调研成果和社情民意转化为政协提案,在提案分析和办理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共同促进提案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 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要正确处理提案的数量和质量关系,不能单纯追求数量的多少,要把提高提案质量摆在首位。以质量求发展,必须进一步完善政协委员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对口联系制度并通过培训班、情况通报会和视察调研等多种形式,让委员知情知政,引导委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出内容详实、建议可行的高质量提案;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要进一步重视提案工作,做好集体提案的选题、调研、提出;提案委员会要加强提案的组织、协调,为提案者提好提案服务。
(三) 进一步推动提案办理工作。要加强与承办单位的工作联系,进一步推动承办单位提案办理责任制的落实,形成更加有效的办理工作机制;会同市委、市政府实行目标管理,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继续筛选出一批重点、难点提案,加大督办力度,加强跟踪检查,通过督办、检查,在提案办理落实上下功夫,促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进一步重视对不满意提案和部分基本满意提案的再办理工作。
(四) 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政协提案委员会作为具体负责提案工作的部门,要继续为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提案者做好联络、咨询、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党政部门、各承办单位的联系与协作,通过各种有效方式促进提案的办理落实;进一步重视发挥政协提案的综合信息功能,认真做好提案的分类整理、综合分析和提案办理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政协委员充分运用提案参政议政、承办单位认真办理政协提案的典型事例,使提案产生更加积极的广泛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推进提案办公自动化建设,争取尽快实现政协提案工作网络、人大议案工作网络与市委、政府议提案办理工作网络联通,及时反馈提案办理进度,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提供提案综合信息,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五) 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今年根据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要求,我们将重点对《政协武汉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政协武汉市委员会建议案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并出台政协优秀提案、优秀提案工作者表彰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
各位委员,2004年我市政协提案工作在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方面都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改进。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五十五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开创我市政协提案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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